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第二轮到期后延长承包期三十年,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指导意见,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一重大决策源于党中央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深刻把握,旨在通过稳妥推进延包试点,进一步巩固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格局,让亿万农民在土地上拥有更持久的保障与预期。

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相关全会精神,牢牢抓住农民与土地关系的这条主线。工作中要突出依法维护农民权益的根本立场,同时强化集体所有制基础,并将保障集体成员权利与激活土地资源要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此前完成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通过细致、规范的操作,确保政策落地生根,不断丰富和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体系,从而为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各级党委政府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与重要性,提前谋划、加强指导,推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在具体推进延包试点过程中,坚持以确权成果为基础、以合同到期为节点再延长三十年承包期。以户为单位实施,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连续稳定,避免任何形式的推倒重来或违法调整。严格把握“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小范围调整仅限于个别因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有普遍需求的村组。程序上需成立由集体成员民主选举的工作小组,摸底调查、民主协商制定方案、公示审核、签订新合同、完善证书并归档,整个流程需经成员同意并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准监督。如此规范操作,有助于防范风险、化解潜在矛盾。
意见特别注重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如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入赘婿以及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承包权利,防止出现权益落空或不当占有情况。鼓励探索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权的机制。对于承包方因家庭成员全部消亡而导致的承包关系终止,发包方可依法收回土地并按继承规定处理收益。机动地面积严格控制,不得随意新增;新增耕地纳入集体管理,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通过多种形式承包到户或发展经营,确保集体成员共享收益。
总体而言,这一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为农村土地制度注入新的活力,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并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坚持集体所有不动摇、家庭承包为基础、农民主体地位、稳定大局的原则,政策落地后有望显著提升农民获得感与安全感,推动农村土地资源更高效配置与利用。
